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之为,《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拒绝》、《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拒绝》等5项旅游业行业标准获批,将于7月1日起实行。其中第一项新规是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首次做出的规范,又对管理当前在线旅游乱象具备很强的针对性,因此倍受注目。该新规从哪些方面对在线旅游的经营做出了规范?对于互联网上的旅游企业鱼龙混杂、游客自由选择在线旅游服务时一旦产生纠纷很难维权、用户信息遭泄漏等问题,该规定否有适当的措施?它对在线旅游业未来的发展又不会产生哪些影响?记者就这些问题不作了调查专访。
黑户企业无法扎根近年来,我国在线旅游市场茁壮很快,可谓了一批诸如携程网、去哪儿网以及途牛网等在线旅游企业。同时,许多旅行社也将业务渐渐拓展至线上,官网沦为其更有客源的重要途径。更加多的游客也开始习惯于在网上查找涉及信息、预约产品线路,并做出适当的评价。在线旅游业对于增进我国建设现代服务业、让消费者有更加多自由选择是有积极意义的。
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首先认同了在线旅游企业的积极意义,同时认为目前也不存在着一些问题,部分企业在互联网上公布一些造假的旅游信息,有些因涉嫌违背《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。网页旅游类网站,我们经常不会看见香港X日游,仅有须要999元等宣传语,价格诱人,其中却有可能隐蔽消费陷阱。此外,部分网站不存在欺诈信息,甚至有些不具备资质的黑旅行社、白导游也在网上浑水摸鱼。
一旦经常出现纠纷,消费者消费安全性很难确保,支付艰难。对于这种情况,首先面对着一个责任界定的问题,是发布者的责任还是公布平台的责任?戴斌说道。7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则对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分类、交易流程、经营的基本拒绝、服务的基本拒绝、对旅行社的拒绝等都作出了具体解释。
新规规定,(第三方网络交易)平台不应获得工商营业执照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,已完成经营性网站备案,并在网站主页面明显方位审批涉及信息,不应与合作的旅行社议定进场经营合约,监督旅行社公布的旅行社产品及其涉及信息,可成立信用评价制度以对旅行社展开信用评价和管理,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不应提早审批,并为旅游者获取信用等级查找服务。这些规定皆为更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经营、确保消费者权益获取了确保,也使黑户企业再行无法扎根。
留存交易信息3年作为维权依据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,2013年,我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约2204.6亿元。《中国网民旅游休闲娱乐生活与出境旅游消费状况调查》表明,高学历、中低收益的中青年人群,早已沦为不具备旅游习惯的网络消费主体,他们的出游方式渐趋网络化、自助化,75%的网民不会自由选择在线网络交易展开旅游消费。
夜未央就是这75%中的一分子。作为一名独立国家摄影师、旅游约人,夜未央已自助走到27个国家。约在2010年,他开始通过网络规划全程,与各式旅游网站做事沦为他旅行的常态。
有时我是独自一人上路,有时和几个朋友组团抵达。在此过程中,夜未央找到了旅游网站许多不完备的地方。去年,我和几名好友大约好同去三亚渡假,通过一家旅游网站出售产品,另外几人委托我全权办理。于是,同行的7人都是由我甄选。
夜未央说道,虽然很便利,节约时间,但是也有隐患。例如,接续的旅行社仅有一个参团人的发帖信息,旅游网站仅有与我一人签定旅游合约,无法确保每位游客都接纳合约中誓约的条款。
一旦发生意外或纠纷,我的朋友将很难维权。回应,戴斌特别强调,游客通过网站出售旅游产品,一定要签订合同。一般正规化的在线旅游网站在签下方式上也有多种自由选择:在线签下、电子邮件签下、上门签下或者门市签下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章合约的议定第十条、第十一条,在线签定的电子合约与纸质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新规也对在线旅游企业的信息和数据服务有适当拒绝。平台交易双方数据的留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指定之日起不少于3年。可查找的交易数据留存时间自交易再次发生之日起不少于3年。
这样,游客消费过后若产生纠纷,维权就有了依据。避免信息泄漏任重道远近来,在线预约或出售旅游产品的游客信息被泄漏的问题甚广不受诟病。今年3月,漏洞报告平台乌云网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条信息,认为携程网大量用户银行卡信息泄漏。
泄漏的信息还包括:持卡人姓名、持卡人身份证、所所持银行卡类别、银行卡卡号等,严重威胁用户缴纳安全性。有业界人士透漏,此事惧影响在线旅游业。
其他诸如泄漏用户联系方式、出售记录等问题也普遍不存在。这的确是后遗症广大游客的问题。戴斌在拒绝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白,但是我们还应该看见,这某种程度不存在于在线旅游企业中,在其他领域的互联网企业也不存在着这个问题,例如购物等。
避免信息泄漏是一个网络监管的问题,牵涉到到许多部门,以旅游部门一己之力很难解决问题,必须互联网监管部门、金融监管部门、公安部门等协同解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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